
自20世紀50年代以來,促進排卵的藥物一直在使用。有400多項研究已經著眼于這些藥物的有害反應和長期、短期不良反應,包括癌癥。1992年和1994年所做的兩項研究發(fā)現(xiàn)一些可能會對健康構成威脅的影響,不僅針對服用藥物的婦女而且針對用藥后出生的嬰兒。這兩項研究發(fā)現(xiàn)服用生育藥物的婦女中患卵巢腫瘤的風險有所增加。
1992年的調查發(fā)現(xiàn),服用此種藥物但并未懷孕的婦女比沒有服用藥物的婦女患卵巢癌的概率要大。然而,有人對這項調查的設計產生了疑問。
第2個調查項目,檢查了3800名服用氯米芬的婦女的病史,發(fā)現(xiàn)其中有11個卵巢腫瘤的例子。11個案例中,其中有7個是良性或無法確診,4個實際上是癌癥。這里的無法確診是指腫瘤生長既不是良性又不是明確的惡性。4個癌癥的例子幾乎同普通婦女患癌癥——每1000名中有1名相似。卵巢腫瘤可通過超聲波檢查出來。
無法確診的腫瘤患者的人數(shù)比正常人群要高。對數(shù)據(jù)的研究顯示,患無法確診的腫瘤患者至少連續(xù)服用過12個周期的氯米芬。因此,生育專家通常避免讓患者服用氯米芬的周期過長。
不育或無子女(自愿的或不自愿的)與服用排卵藥物進行治療相比,前者是導致卵巢腫瘤更為重要的原因。然而,作為患者,如果自己意識,到服用氯米芬6個周期后沒有效果,醫(yī)師應該考慮其他促進排卵的方法,比如使用促性腺激素等。